2012年3月27日

第七部類品會


《華嚴經疏注》卷4

第七部類品會者。

既知旨趣沖深。未審能詮文言廣
於中有四。一彰本部。二顯品會。三明支類。四辨論釋。

初中。性海之詮。常說說。言窮法界。難可限量。今自之寬。略為十類。
一略本經。即今所傳八十卷本。及舊譯六十卷。皆是十萬偈中之略。譯未盡故。
二下本經。謂摩訶衍藏。是文殊師利。與阿難海。於鐵圍山間。結集此經。收入龍宮。龍樹菩薩往龍宮。見此大不思議經。有其三本。下本有十萬偈四十八品。龍樹誦得。流傳於世。故智度論。詺此為不思議經。有十萬偈。梁攝論中。名百千經。西域記說。遮拘槃國。有此具本。
中本經。即彼所見。有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。一千二百品。
四上本經。即彼所見。有十三千大千世界微塵數偈。一四天下微塵數品。此上二本。非閻浮提人心力能持。故不傳之。
五普眼經。即海雲所持。以大海量墨。須彌聚筆。書此普眼法門。一品中一門。一門中一法。一法中一義。一義中一句。不得少分。何況能盡。但是入深法界菩薩。陀羅尼力之所能持。已下諸經。並非凡力能受。
六同說經。謂約一類須彌山形世界。空。容毛端處。以言聲說。無有窮盡。如不思議法品云。如一佛身。以神通力。轉如是等差別法輪。一切世法。無能為喻。如是盡空界。一一毛端分量之處。乃至一一化身。皆如是說。音聲。文字。句義。一一充滿法界等。又阿僧祇品云。光中見佛不可說。佛所說法不可說。乃至於彼一一脩多羅。分別法門不可說等。此意但約一類音聲說法已。不可結集。豈下位能持。
七異說經。謂樹形等世界既異。其中眾生。報類亦別。如來於彼。現身立教。施設不同。不可定其色與非色。言非言等。則部類難量。
八主伴經。謂遮那所說。雖法界。然與諸佛。互為主伴。如說十住時。十方來證。皆言我國皆說等。則前七經。皆有主伴。
九眷屬經。謂餘根器。不能聞此通方之說。隨宜說教。令入此門。皆為此經勝方便故。名為眷屬。故下經云。普眼脩多羅。以佛剎微塵數脩多羅。為眷屬等。則前八。皆有眷屬。
十圓滿經。謂此上諸本。總融為一無盡大脩多羅海。隨一會一品一句一文。皆攝一切。無有分限。故現相品云。毗盧遮那佛。願力周法界。一切國土中。恒轉無上輪等。故七十三中。名圓滿因輪。此之謂也。

第二品會差別者。即顯今經與晉譯同異。今經九會。以晉經第七會。初闕十定品。重會普光。故唯八會。今有三十九品。初會有六品。彼經唯三十四。由初會中。唯有二品。一世間淨眼品。即今世主品。二盧舍那品。即今現相已下五品。初會闕四。兼闕十定。故唯三十四品。餘諸品會大同。名有小異。至文當顯。

第三明支類者。於中復二。先顯支流。即別行經藏中。
兜沙經一卷。是名號品。
菩薩本業經一卷。是淨行品。
小十住經一卷。是十住品。
大十住經四卷。及漸備一切智德經四卷。並是十地品。
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二卷。是十定品。
無邊功德經一卷。是壽量品。
如來性起微密藏經兩卷。是出現品。
度世經六卷。是離世間品。
羅摩伽經三卷。是入法界品。
此等並是隨器受持。大本支出。
二明流類。謂修慈經一卷。
金剛鬘經十卷。如來不思議境界經一卷。
並是華嚴流類。而非本部別行。
或是別行來未盡者。未敢詳定。餘如纂靈記辨。

第四論釋者。略舉其四。
一龍樹既得下本。遂造大不思議論。亦十萬頌。備傳西域。此方十住毗婆沙論十六卷。即是彼論釋十地中初之二地。
二世親菩薩造十地論。釋十地品。魏朝勒那三藏。及菩提流支。各翻一本。光統奏請。令二三藏。參成一本。為十二卷。即今見傳。
三北齊劉謙之。於清涼山。感通造論六百卷。備釋一經。
四後魏僧靈辯。於五臺山頂。戴此經行道一載。遂悟玄旨。造論一百卷。亦傳於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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